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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洼文化因 1924 年临洮寺洼山遗址的发掘而得名,目前经过发掘的遗址有 10 余处,分布在兰州以东的甘肃省境内。对该文化的分期研究集中在本世纪初,虽取得了一些共识,如多数学者认为寺洼山类型早于九站类型和栏桥 - 徐家碾类型,但当时可用资料较少,系统发掘和发表的仅九站遗址一处,洮河流域仅有寺洼山墓地早年试掘的少量墓葬,限制了人们对于该文化器物演变规律和各遗址年代关系的认识。2006 年以来徐家碾墓地发掘报告的出版和磨沟、占旗等遗址的发掘丰富了寺洼文化的资料,为系统研究其分期与年代提供了契机。在分期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寺洼文化与周文化的关系对于认识前者的发展过程及周人崛起对周邻族群的影响等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寺洼文化的分期与年代
1. 磨沟、占旗、寺洼山墓地
学界普遍注意到洮河中上游的寺洼文化遗存与其它地区有别,以寺洼山墓地为代表将其称为寺洼山类型。磨沟和占旗墓地的寺洼文化遗存均与寺洼山墓地相似,进一步证明了这种类型划分的合理性。这三处遗址中,以 2008 年发掘的占旗墓地的资料最为丰富。该墓地资料尚未全部发表,但具有较为清楚的层位关系。根据杨谊时的研究,作为标型器的单马鞍口双耳罐可分为三型,A 型为小口鼓腹,B 型为大口鼓腹,C 型为大敞口圆折腹。各型单马鞍口罐又各分为三式,A 型和 B 型演变趋势有相似之处,均往瘦高方向发展,下腹部拉长;C 型单马鞍口罐器型高大,颈腹连接处多饰附加堆纹,由圆鼓腹演变为折腹,双耳间距离由小于变为大于或等于腹部最大径。在此基础上,包括单马鞍口双耳罐、平口双耳罐、双耳高领壶和双腹耳壶在内的陶器群被分为三组,代表了墓地三个前后相继的使用时段。第一段包括 M7、M9、M24、M25、M32、M48、M59、M63、M65, 第二段包括 M2、M4、M6、M8、M10、M14、M20、M22、M28、M43、M47、M54、M60, 第三段包括 M3、M13、M37、M40、M41、M42、M46、M51、M62 等墓葬。占旗墓地的分期为洮河流域其它遗存的分期提供了参考。
2009 和 2012 年在磨沟墓地发掘了多座寺洼文化墓葬,见诸报道的 6 座墓葬中,陶器种类和器型均与占旗墓地非常相似,最具代表性的单马鞍口双耳罐可分为与占旗墓地对应的三型,演变规律也基本相同。与占旗墓地第一段相当的有磨沟 M720, 与占旗第二段相当的有磨沟 M649 和 M708, 相当于占旗第三段的有磨沟 M696、M892 和 M893。
磨沟墓地寺洼文化墓葬的主要陶器,包括单马鞍口双耳罐、平口双耳罐和腹耳壶等,均能在该墓地与齐家文化陶器共存的 “乙类陶器” 以及早年发掘的儿、大族坪遗址中找到原型,且形态演变上几乎没有缺环,清晰地表明寺洼文化的直接源头就是以这三处遗址为代表的、分布于洮河上游的一类遗存。可以推测,磨沟墓地或洮河上游的其它遗址中可能存在年代最早的寺洼文化遗存,但从陶器特征上看,该墓地目前公布的几座墓葬与洮河中游的占旗墓地年代接近。据相关研究,在磨沟墓地齐家文化时期,齐家文化陶器与 “乙类陶器” 间存在此消彼长的情况,末期仅见 “乙类陶器”, 儿遗址中也发现了仅出此类遗存的灰坑,说明这类遗存在洮河上游齐家文化式微或消亡后可能有一个单独存在的时期,随后发展为成熟的寺洼文化。若此,这个单独存在的时期可视为寺洼文化初期,此类遗存与齐家文化并存的时期可看作是寺洼文化的萌芽期。
磨沟墓地发掘的意义还在于使我们对单马鞍口双耳罐的演变有了新的认识。以往普遍认为这类器物单纯是由矮胖向高瘦发展的,照此认识,器型高大、下腹部较长的 C 型单马鞍口罐可能会被归入晚期器型。磨沟墓地的发现证明此型双耳罐早在与齐家文化共存的 “乙类陶器” 中就已出现,自有其演变序列,与 A、B 两型常见的单马鞍口双耳罐是并行发展的。
寺洼山墓地在 1924 年和 1945 年分别发掘了 8 座和 6 座墓葬,所出陶器以单马鞍口双耳罐为大宗,其形制与磨沟、占旗墓地的相似性一望可知。根据对陶器的比较,寺洼山墓地与占旗、磨沟墓地第一段相当的有 24M5, 与其第二段相当的有 24M3、24M4、45M3, 相当于其第三段的有 24M2、24M7、24M8。45M1 中包含两组陶器,从墓葬平面图上看应该分属 2 座墓葬,其中一组 (本文称 45M1a) 包含从早到晚不同形态的单马鞍口双耳罐,这在寺洼文化墓葬中是比较常见的,陶器演化速率较慢,早期与晚期形态的陶器常常并存于晚期墓葬中。值得注意的是,这座墓葬中的 1 件双耳罐左侧器耳上保留了常见于儿、大族坪遗址陶器器耳上的细小凸起,显示出与更早期遗存的密切联系。
洮河流域这三处遗址陶器群的内涵相对比较单纯,可与其它文化比较的器物较少,科技测年数据也比较少。磨沟 M444 的人骨和铜銎斧銎内木炭经碳十四测年并经树轮校正后的年代分别为公元前 1430~ 前 1290 年和前 1430~ 前 1260 年。发表该测年结果的文章将该墓视为寺洼文化墓葬,但墓葬所出 4 件双耳罐均未见马鞍形口,属于磨沟 “乙类陶器”, 早于典型寺洼文化遗存,这一点已有研究者做过说明。因此,磨沟、占旗、寺洼山等三处遗址中寺洼文化遗存的年代上限当不超过磨沟 M444 的年代,即公元前 14 世纪左右,相当于中商文化时期,这与水涛推断的寺洼文化的年代上限基本一致。而其年代下限应早于或略重合于九站墓地第一期遗存,后者的年代约为商末周初,上限不早于晚商文化四期 (见下文)。因此,磨沟、占旗、寺洼山等三处遗址中寺洼文化遗存的年代范围大体在晚商时期,上限可能进入中商时期。另有两例支持此处年代判断的旁证:一是占旗墓地 M25 出土的 1 件无胡直内戈,侧阑与柲槽发达,形制接近安阳、老牛坡等地晚商文化二期前后的同类戈;二是占旗墓地发表的一例人骨 (墓葬单位不明) 碳十四测年数据经树轮校正后为公元前 1100~ 前 950 年,约为商末周初。
2. 九站遗址
九站遗址分为墓葬区和居址区。经过发掘的墓葬有 80 座,多为寺洼文化墓葬,报告中没有对墓葬进行分期,相关的分期研究未见公开发表。墓葬打破关系中对分期有意义的两组是 M40→M71 和 M63→M36。随葬陶器中,鬲、单马鞍口双耳罐、豆和双腹耳壶等四种器物的演变规律较为清楚。
鬲有分裆和联裆两类。分裆鬲以 A 型口沿外和袋足间附单桥耳者最为常见,分为四式。据 M40→M71 打破关系可知此型鬲应是由 I 式向 IV 式演变的,口沿外侈度逐渐减小,袋足变小,实足跟从微外撇到直立再到消失。B 型无耳分裆鬲亦比较常见,个别口沿外加双鋬者与无鋬者整体形制无异,故也归入此型,分三式,演变规律与单耳分裆鬲相似。联裆鬲数量较少,演变规律不清楚,暂不讨论。
单马鞍口双耳罐可区分出 A 型小口鼓腹、B 型大口鼓腹、C 型大口圆折腹三型,形态都是向高瘦方向发展,下腹部拉长,明显表现出与洮河流域同类器物的亲缘关系。陶豆可区分出 A 型斜弧腹、B 型弧腹、C 型折腹三型,豆盘整体上有变浅的趋势。腹耳壶数量不多,不分型,有圆鼓肩渐变为溜肩、双耳位置下移的演变趋势。
根据陶器的形制演变和在墓葬中的共存关系,特别是分裆鬲与其它陶器的共存关系,可将上述陶器群可分为四组,代表九站墓地前后相继的四个使用时段。属于第一段墓葬有 M3、M10、M27、M31、M33、M71、M72 等,第二段的有 M2、M4、M9、M38、M40、M55、M56、M60 等,第三段的有 M18、M29、M49、M52、M53 等,第四段的有 M23、M24、M34、M61、M63、M66 等。前三段陶器群的构成差别不大,区别主要是形态上的变化;第四段陶器与前三段区别较大,除了形制上的区别外,器型明显减少,不见无耳分裆鬲,单马鞍口双耳罐和豆分别只见 B、C 二型。
发掘者将九站墓地寺洼文化墓葬的年代定为先周晚期至西周中期,下限不晚于西周晚期,这种认识是正确的。通过与其它文化的比较可以进一步判断本文所分各段墓葬的年代。属于九站墓地第一段的鬲 M3:14 与客省庄 T32:2B、礼村 H14:1、贺家 63M49:1 形制相似,应属同时代产物,后几件鬲的年代均为商末;本段鬲 M11:2 与斗鸡台 N9 形制接近,后者也具有商末周初鬲的特征;据此将第一段的年代推定为商末周初,上限可能进入晚商文化四期。属于第四段的盆 M66:7、菌首剑 M24:8 分别与张家坡盆 M92:3、白浮剑 M3:22 相似,后 2 件器物的年代均为西周中期前后;前述 M63→M36 打破关系中,M36 所出折肩罐形似张家坡 M370:3, 后者年代为西周中期偏早阶段,可见属于第四段的 M63 的年代不早于西周中期偏早;据此推断九站墓地第四段的年代在西周中期前后。第二段陶鬲形制上与第一段相似性较强,暗示二者年代相差不远;本段 M55 所出双耳绳纹罐,形制和纹饰均与张家坡 SCCM193:3、云塘 M13:15 相似,后 2 件罐的年代均为西周早期;据此推断九站墓地第二段的年代为西周早期。根据第一、二、四段的年代,推测九站墓地第三段的年代为西周早期偏晚至中期偏早阶段。此外,未纳入分段的九站罐 M14:3、彩绘罐 M13:1 分别与张家坡 M390:3、北吕 IIIM135:2 近似,后 2 件器物的年代在西周早期偏晚至中期;豆 M17:2 与张家坡 M74:1 形制接近,后者年代为西周早期,皆为墓葬年代判断之佐证。
九站遗址居址区发掘面积较小,原报告将居址遗存分为三期,第一期包括最底层的灰坑 H2~H8,T1、T4 的④C 层及相当于这一层的其它单位,年代为先周晚期到西周早期;第二期包括各探方④A、④B 两层,年代为西周晚期;第三期包括各探方第②层,年代上限不早于西周晚期,下限不晚于战国时期。从出土物看,前两期属于寺洼文化;第三期陶器以铲形袋足鬲为典型器物,与毛家坪 B 组遗存的性质相似,已不属于寺洼文化范畴。本文赞同原报告的分期意见和年代判断,但第二期的年代推定为西周中晚期比较合适,原因是报告中用于推测第二期年代的部分陶器,如鬲 T1④A:22 和 T2④A:39, 在原文中就被认为是西周中、晚期流行的器物;同属第二期的鬲 T2④A:30、T2④A:59 作风与张家坡鬲 M95:1 相似,后者年代为西周中期;豆 T2④B:27 与张家坡 M326:3 相似,这种形态的豆流行于西周中晚期。如此,居址第二期与第一期的年代前后衔接,这也符合一、二期遗存连续堆积、没有间歇的情形。因此,九站居址第一期大体与墓地第一、二、三段对应,年代为晚商至西周早期;居址第二期对应墓地的第四段,年代为西周中、晚期,居址年代下限为西周晚期,而墓葬中未见到明确属于西周晚期的遗物。九站居址有 2 例碳十四测年数据,经树轮校正,属第一期的 T6④CH6 中木炭样品为公元前 1395~ 前 1000 年,1979 年调查采集的地层中的木炭样品为公元前 1426~ 前 1168 年,与对居址的年代区间判断大体相符。
3. 徐家碾墓地
徐家碾墓地共发掘 102 座墓葬,是经过发掘的规模最大的寺洼文化墓地。墓葬 (包括编号为 M104 的车马坑) 间的两组打破关系对分期没有意义。发掘者认为墓葬间存在早晚关系,但没有做进一步分期。墓地出土陶鬲数量较多,包括袋足鬲和联裆鬲 (报告称为瘪裆鬲) 两类。原报告将两类鬲分为九型二十一式,虽然明确了形制上的差异,但过于繁杂,不利于把握其演变规律。在原报告的基础上,本文对鬲的形制划分作了调整。
袋足鬲分为三式。I 式袋足鬲具有侈口、斜领、大袋足、整体近方形的特点,与洮河流域出土以及徐家碾征集的乳状袋足实足跟鬲显非同一谱系,而与关中西部晚商时期的高斜领袋足鬲,如史家塬 H2:10、西村 80M64:1 等,形制非常相似,应该是模仿后者制作的;III 式袋足鬲与 AIII 式联裆鬲整体形态接近,均与关中西部商末周初的横绳纹鬲,如周原 1092、贺家 63M23:1 形制近似,于家湾墓地商末周初的 M10 中也出土了相同形制的鬲。因此可以确定袋足鬲是由 I 式向 III 式演变的,袋足逐渐变小,器型变瘦,整体由近方形变为长方形。
联裆鬲分两型。A 型,窄高弧裆,分四式。此型鬲 I 至 III 式的整体形态分别与同式袋足鬲相似,肩颈连接处多饰连续的刻划纹,二者的形制演变规律也相似,年代应当在晚商至周初时期;与 AIV 式联裆鬲 M31:10 共存的 “周式簋” M31:2, 形制与张家坡 M318:2 簋相似,后者的年代为西周早期。B 型,宽弧裆,也分四式。BI 式联裆鬲与关中西部晚商时期的高领联裆鬲,如郑家坡 T4G1②:1、马王村 H11 等形态相似;而 BIV 式联裆鬲与于家湾 M38:1、北吕 IVM68:1 相似,后 2 件鬲的年代已进入西周早期。因此,A 型和 B 型联裆鬲均是由 I 式向 IV 演变的。
以陶鬲的型式划分为基础,结合各类陶器在墓葬中的共存关系,可将徐家碾墓地以鬲、双马鞍口罐、簋、单大耳罐为代表的陶器群分为四组。双马鞍口罐可区分出 A 型弧腹和 B 型圆折腹二型,演变规律与单马鞍口罐有一定的相似性,有下腹部逐渐拉长、内凹,器身变高的趋势。簋盘有从深、窄向浅、宽演变的趋势,但不排除第一、二组的簋与三、四组分属不同的型。单大耳罐有腹部变瘦、颈部变长的演变趋势。总体来看,鬲的形制演变规律最为清晰,各组之间鬲的形制区别明显,其它几类陶器的演变速率相对较慢。从形制上看,四组陶器连续发展,没有缺环,代表徐家碾墓地的四个时段。第一段以 M34、M54、M65、M95 为代表,第二段墓葬有 M12、M51、M72、M77, 第三段有 M29、M44、M52、M53、M56、M66, 第四段有 M31、M43、M63、M79。这四段墓葬中,第四段的年代最为清楚。如上所述,属于本段的 AIV 式、BIV 式联裆鬲、M31:2 “周式簋”, 年代均为西周早期;同属本段的 M43:1 “周式罐”、M63:5 “周式簋”, 形制分别接近张家坡 H301 所出双耳折肩罐和 M76:01 簋,年代亦均为西周早期;因此,徐家碾墓地第四段的年代应为西周早期。
根据上述 III 式袋足鬲、AIII 式联裆鬲的年代,可以推定第三段的年代为商末周初。徐家碾 M22 随葬的 “周式罐”, 形制与西村罐 80M80:3 近似,年代约为商末周初,此墓葬可能也属于第三段。本文认为徐家碾 I 式袋足鬲和 BⅠ 式联裆鬲分别仿制了关中西部晚商时期的高斜领分裆鬲和高领联裆鬲,但后两类鬲的流行时间较长。与徐家碾 I 式袋足鬲、BⅠ 式联裆鬲共出的 M95:13 “周式罐”, 具有短折沿、沿下角较大、折肩、下腹部较长的特点,与之形制最相似者为郑家坡罐 H14:30, 后者的年代约为晚商文化三期;另外,第一段的折沿簋 M65:27 与岸底遗址晚商文化三期前后的簋 H30:8、盆 H30:1 颇为相似。据此推测徐家碾墓地第一段的年代在晚商文化三期前后,与发掘报告中推断的墓地的起始年代一致。第二段陶器中缺乏可与周边文化直接比较的器物,根据其他三段的年代,推测其绝对年代在晚商文化四期前后。徐家碾墓地所测三组碳十四年代数据,经树轮校正后均落入西周末至东周时期,如报告所言,测年显然偏晚。综上,徐家碾墓地可分为前后相继的四段,年代跨度约为晚商文化三期至西周早期。
4. 栏桥墓地
栏桥墓地报道了 7 座寺洼文化墓葬,文化内涵与徐家碾墓地接近。根据对随葬品的比较,栏桥 M4、M7 所出大部分陶器与徐家碾墓地第三段陶器最为相似,也有少量器物,如 M7 所出双马鞍口罐和簋与徐家碾第二段同类器物相似;M6、M5、M9 所出的弧裆鬲、双马鞍口罐、簋等多能在徐家碾第四段陶器中找到相似器型。因此推测栏桥 M4、M7 的年代与徐家碾墓地第三段相当,M5、M6、M9 的年代与徐家碾第四段相当。栏桥 M4 人骨样本的碳十四测年经树轮校正后为公元前 1420~ 前 1060 年,其下限与本文对徐家碾第三段的年代判断基本相符。
5. 其它寺洼文化遗址
除上述六处主要遗址外,经过发掘或清理的比较重要的寺洼文化遗址还有卓尼县白土梁、庄浪县柳家村、朱家大湾、平凉市安国镇等 4 处。白土梁遗址清理了 3 座墓葬,随葬陶器的形制与磨沟、占旗墓地第二段接近,年代应该相当。柳家村 M1 所出鬲和单马鞍口罐与九站墓地第三段器物接近。朱家大湾的陶器均为收集所得,包含与九站墓地第二、三段的鬲和单马鞍口罐相似的器物。安国镇清理的一座残墓,所出联裆鬲形制与徐家碾 BIII 式联裆鬲相似,年代应与后者第三段相当。
6. 寺洼文化的分期与年代
九站墓地陶器对占旗、磨沟、寺洼山等洮河流域寺洼文化陶器的继承关系非常清楚。后三处墓地的主要器型,包括单马鞍口双耳罐、平口双耳罐和腹耳壶,均在九站墓地第一段得以继承和发展,尤其是九站 C 型单马鞍口罐在颈部贴弧形或一字形附加堆纹的做法与占旗墓地 C 型单马鞍口罐如出一辙。其次,洮河流域墓葬第一段中体型矮胖的大口单马鞍口罐,不仅延续至本地第三段部分墓葬 (如寺洼山 45M1a), 而且出现于九站墓地第一段的个别墓葬中 (如 M33:3), 这一方面说明了九站陶器与洮河流域寺洼文化陶器的联系,同时也说明此类单马鞍口双耳罐仅存留于九站最早期的少数墓葬,随即消失。因此,占旗、磨沟、寺洼山等墓地第三段遗存应早于或略重合于九站墓地第一段遗存。
徐家碾墓地缺乏可与占旗等三处墓地直接比较的器物,但在该墓地曾采集到与寺洼山第三段墓葬 24M8 所出双耳乳状袋足鬲相似的鬲,所以推测徐家碾墓地至少可早到与洮河流域寺洼文化第三段相当的年代。
通过与周文化系统的器物的比较,上文中分别推定了徐家碾和九站遗址的年代,二者的对应关系是:九站墓地第一段大体与徐家碾墓地第三段年代相当 (包括居址区在内的九站遗址的年代上限可能早至徐家碾第二段), 九站墓地第二段基本上与徐家碾墓地第四段相当,而徐家碾第一段的年代早于九站遗址。
综上所述,目前发现的寺洼文化遗存整体上可分为早、中、晚三期,各遗址间大体的年代对应关系如下:早期以洮河流域占旗、磨沟、寺洼山等墓地一至三段为代表,包括白土梁墓地发掘的 3 座墓葬,年代主体在晚商时期,上限可能进入中商时期;磨沟墓地寺洼文化遗存的起始年代可能早于其它几处墓地。中期以徐家碾墓地一至四段、九站墓地一至三段、居址第一期为代表,包括栏桥、安国镇、柳家村、朱家大湾等遗址发掘的相关遗存,年代与早期略有重合,大体在晚商文化三期至西周早期之间。晚期以九站墓地第四段、居址第二期为代表,年代为西周中、晚期。
此外,西汉水和白龙江流域的考古调查中发现了数量较多的寺洼文化遗址,年代也集中在晚商至西周时期,但除栏桥墓地的 7 座墓葬外,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考古发掘,待将来资料充分时,可进一步完善寺洼文化的分期。
二、寺洼文化与周文化关系的初步探讨
寺洼文化与周文化的关系曾为学界所关注,如胡谦盈曾认为周文化中的袋足鬲和联裆鬲来源于寺洼文化,姬周文化可能是从寺洼文化中分化出来的。邹衡认为二者的联裆鬲没有关系,两支文化也没有直接的源流关系;但基于袋足鬲的相似性,他认为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中可能分化出了以高领袋足鬲为特征的姜戎文化 (即刘家文化), 后者是先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的研究证明周文化的来源显然与寺洼文化没有关系。有学者主张刘家文化与寺洼文化、辛店文化的袋足鬲都源于齐家文化,而相互之间没有源流关系。以往齐家文化遗址中发现的袋足鬲非常少,如柳湾 M1103:13, 形制 (特别是无足跟的特点) 与其它三支文化的袋足鬲有明显区别,年代也相距甚远。近年发掘的磨沟墓地齐家文化墓葬 M1129 中出土的 1 件双耳袋足鬲,制法、形制、纹饰都与刘家文化早期的高领袋足鬲非常相似;磨沟墓地齐家文化的年代下限已进入早商时期,与刘家、辛店、寺洼这三支文化早期遗存的年代都比较接近。因此,磨沟墓地的这件鬲为上述刘家、辛店、寺洼文化袋足鬲都根源于齐家文化的观点提供了新的证据。
此类袋足鬲不是寺洼文化的主要器类,仅见于早期寺洼山和占旗遗址的个别单位和中期徐家碾墓地的采集品中。其特征是侈口、束颈且颈部与袋足没有明显界限、器耳位于颈部,这与刘家文化高领袋足鬲区别明显。基于寺洼文化早期遗存与齐家文化磨沟类型的密切关系,推测前者的这类袋足鬲应该源自后者,而与刘家文化的高领袋足鬲没有源流关系。因此,在寺洼文化早期阶段,从陶器特征看,它没有与周文化系统发生直接的关系。而前述占旗 M25 出土的直内无胡戈,形制与安阳和老牛坡的同类戈相似,说明此时寺洼文化与商周文化的远距离间接文化交流是存在的。
到了寺洼文化中晚期,其文化面貌受到了先周和西周文化的强烈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寺洼文化中出现了数量较多的周文化风格陶器,徐家碾墓地的报告中称之为 “周式器”。前述如九站 M13、M14、M17、M36、M55、M66 和徐家碾 M22、M31、M43、M63、M69、M70、M95 等墓葬中均发现典型周文化罐、簋、豆与寺洼文化陶器共存。在九站居址区,寺洼文化陶片与周文化风格陶片的共存现象更加普遍,后者在各单位中的比例多在 5%~40% 之间不等,在居址第二期的部分地层中 (如 T1④A、T7④B) 甚至超过 50%。这似乎也说明其居址区受周文化的影响更为强烈 (在日常生活中对周文化陶器的使用度更高), 而墓葬中即使随葬有周文化风格的陶器,随葬品整体上也是以寺洼文化器物为主的。
其次,受周文化影响,寺洼文化中晚期产生了新的陶器种类。以九站、徐家碾和栏桥为代表的寺洼文化中晚期遗址中存在相当数量的联裆鬲、簋、豆、盆形甗等陶器,不见于该文化早期遗存中。这些陶器的形制与先周和西周文化同类器物相似,但制法和纹饰均属于本地风格,应该是寺洼文化居民使用自身制陶技术仿制周文化器物的结果。
再次,周文化的车马坑陪葬制度影响到了寺洼文化葬制。徐家碾墓地发现了 2 座车马坑,其中属于 M70 的一座保存完好,坑内葬有两匹马,发现有两处车轮印痕。该墓随葬的周文化风格陶罐与北吕 IVM83:2 形制接近,年代约为商末周初。该墓是徐家碾墓地中规模最大、随葬品最为丰富的墓葬之一,除了 30 余件陶器和 6 件 (组) 装饰品外,还有 4 件青铜武器,占墓地出土青铜武器的五分之一多。在整个寺洼文化中,车马坑陪葬仅目前见于徐家碾的 2 座墓葬,这种表现身份地位的方式显然并非本文化传统,而是受到其它文化的影响。从徐家碾墓地与其它文化交流的情况看,应该是受到周文化的影响。
从另一个方面看,甘肃东部的周文化遗址中所见典型寺洼文化因素不多,反而在周文化腹地宝鸡地区发现了几批包含寺洼文化陶器的遗存。一是在凤县龙口村遗址采集了 1 件单马鞍口罐,二是在滨渭区竹园沟一号墓出土了 1 件双马鞍口罐,三是在距离竹园沟 1.5 千米的蒙峪沟村征集到了 9 件寺洼文化风格陶罐和 1 件陶鬲,这几处遗存的年代均在西周早期前后;四是在陈仓区关桃园遗址的地层和灰坑出土了少量寺洼文化风格陶罐和陶鬲,年代不晚于西周中期。竹园沟和蒙峪沟的相关遗存曾被发掘者认为与甘肃东部的寺洼文化有一定的继承和发展关系,也曾被其他学者解读为寺洼文化属于先周文化的证据。但这几处遗址的文化面貌均比较复杂,多数情况下寺洼文化因素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很难支持上述论断,后来的研究也没有对这些遗存中包含的寺洼文化器物的性质做出明确的解释。
竹园沟一号墓属于国贵族墓葬,随葬品以商周式、地方式的青铜器为主,包含巴蜀文化风格的尖底罐数件,仅发现 1 件加圈足的双马鞍口罐,与典型的寺洼文化马鞍口罐有别,说明该墓只是吸收了个别经过改造的寺洼文化因素。龙口村采集的单马鞍口罐与周式鬲以及巴蜀文化风格尖底罐共存。有学者认为早期国人群可能是从汉江或白龙江流域进入宝鸡地区的,都可能途经凤县,那么龙口村的相关遗存很有可能是他们留下的,或者说遗址所在地本身就属于国的封地。蒙峪沟的陶器均采自小墓,共发表了 14 件,其中寺洼文化风格的有 9 件,与国文化有关的深腹平底罐 4 件、尖底罐 1 件。
因此,这三处包含寺洼文化陶器的遗存均与国有关系,龙口村和竹园沟的寺洼文化陶器应该是国人群与寺洼文化人群交流过程中或途经后者的分布区带入宝鸡地区的。蒙峪沟的情况有所不同,虽然陶器间的组合不清楚,但寺洼文化陶器数量最多,有可能存在单纯的寺洼文化墓葬,加之在附近的居址区还采集到了寺洼文化风格的陶片,所以不排除有少量寺洼文化人群跟随国人群一起进入了这一地区。关桃园居址区的少量寺洼文化陶器可能也是像蒙峪沟那样是由少量移民带入的。
三、结语
磨沟墓地的发掘清晰地揭示了寺洼文化的形成过程,它是在商代中期以后,由洮河上游以灰陶双耳罐为代表的一类遗存 (磨沟 “乙类陶器” 或 “儿遗存”) 发展而来的。这类遗存与齐家文化磨沟类型中晚期遗存并行发展,但文化性质与后者区别明显,其源头有可能是宁夏南部的菜园文化。此类遗存中不同形制的双耳罐均经历了由平口到口部微微下凹,再到发展为寺洼文化时期成熟的马鞍口形态的过程。寺洼文化早期阶段虽然经历了由洮河上游发展到中游的过程,但分布范围较小,仅限于洮河中上游的河谷地带。大约从晚商文化三期开始,寺洼文化向东扩展到渭河上游和西汉水流域,而且文化面貌发生了分化,产生了以双马鞍口双耳罐为特色的栏桥 - 徐家碾类型;并在晚商文化四期以后翻越陇山,发展到了泾河上游地区,虽然远离洮河流域,但这里的以单马鞍口双耳罐、平口双耳罐、腹耳壶为代表的陶器却与早期遗存一脉相承。
渭河上游、泾河上游与西汉水流域的寺洼文化遗存集中在晚商三期至西周早期,是寺洼文化的全盛时期,不仅文化分布范围广,而且遗址面积相对早期明显增大。从西周中期开始,寺洼文化进入到了晚期阶段,衰落迹象明显,目前能够确认的属于这个阶段的仅有九站遗址的晚期遗存。虽然有学者主张寺洼文化的年代下限晚至春秋中晚期,但目前尚缺乏相应的考古实证。东周时期,典型的寺洼文化遗存已不见踪迹,除在原分布区参与了毛家坪 B 组遗存的形成过程外,还向陕北 (如黄陵寨头河墓地)、川西北 (如茂县撮箕山、宝兴汉塔山墓地) 等地流散,逐渐融入了新的文化和人群之中。
寺洼文化中期与早期的文化面貌差异显著,突出表现为陶器群中增加了联裆鬲、簋、豆、甗等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器物,这是受到邻近的周文化系统影响的结果。周人先祖曾 “奔戎狄之间”, 后又为戎狄所迫迁于岐下,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影响力与日俱增,至迟在商末就已进入泾河上游地区,并长期经营此地。与周文化分布区邻近的寺洼文化栏桥 - 徐家碾类型和九站类型首当其冲,面对在技术和制度上都更为发达的周文化,寺洼人群主动或被动地吸收了部分周文化因素,少数上层人士还学习了周文化的车马坑陪葬制度。反观之,在物质文化面貌上,寺洼文化并没有对周文化产生直接的影响。至于周文化腹地出现的少量寺洼文化遗存,很有可能是随国人群的迁徙一起进入的。
孟琦,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