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吴卫军
单位:电子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摘要:法、检体制改革中的差异化是指法院系统与检察系统在司法体制改革具体设计上应有所区分,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命题,与改革同质化是共生互补的协同关系。宪法对法、检机构的不同定位是两者体制改革差异化的基础,而差异化改革是司法体制走向精密化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改革现存问题的客观需要。由此出发,差异化的改革策略应妥当处理差异化与同质化的关系,要立足法、检对司法公正的不同侧重出台改革举措,要在改革中特别重视检察体制改革的特殊性,还要遵循司法规律,在准确界分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基础上推进改革。
关键词:司法体制改革,同质化,差异化,司法规律
基金资助:四川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中国之治视阈中的司法体制改革差异化研究”(SC19ZT007); 四川省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优化研究”(QGXH20-02); 电子科技大学哲社繁荣计划团队项目“信息化时代行政权的司法控制”(ZYGX2016SK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