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 胡建刚
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要:从警务服务的目的、对象和范围来看,警务可以划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它们在社会控制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功能。在现代社会,私域警务已经成为公共警务不可或缺的补充和协作伙伴。在西方,私域警务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契约化间接雇用保安;二是经营者直接成立下设的保卫部门。政府性公共警务供给与市场性私域警务供给并行的二元供给格局,标志着警务职能的社会性转移,这是西方各国警务发展潮流,也是我国警务改革的一个参照。
关键词:公共警务,私域警务,警务改革,社会化,警察
基金资助:公安部公安理论与软科学项目(2010LLYJSL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