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管理伦理中的道德主体建构

来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2021年第4期北京时间:

作者:苏婵, 李培超

单位:1.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0;2.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81

摘要:管理伦理的逻辑中心在于道德主体的形成和建构。道德主体是道德内化与外化在管理活动中的枢纽,是“善”的本质的体现。管理伦理中道德主体的建构路径有三:道德认知形成,即对道德内涵和规则的学习、体认和理解,对道德善、恶的一种自我知觉和体认,对道德目标、责任和义务的理解和运用;道德情感建构,即主体对管理情境的情感直觉与体验,以及对管理角色的情感想象与理解;道德目标实现,即管理目标实现。其意义在于:重构管理者的道德精神本源,增强对管理道德情境的适应功能,实现管理过程中的道德作用。

关键词:管理伦理,管理,道德主体,善

基金资助: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YBA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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