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朱海林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摘要:责任伦理是公共健康伦理的实质和核心范畴。角色责任意识、整体责任思维和道德自律精神作为责任伦理的基本要素和本质特征,也是公共健康伦理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属性。公共健康道德责任的主体包括公共健康专业人员和政府、媒体、企业及公民个人等公共健康活动内外所有相关者,前者承担公共健康职业责任,后者与公共健康专业人员一起承担共同责任。公共健康道德责任的内容包括追溯性和前瞻性两种性质的责任,前者是以追究公共健康主体行为过失为主的过失责任,后者是针对公共健康活动风险、以未来行为为导向的预防性责任。公共健康道德责任的限度呈现出从“有限责任”向“无限责任”延展的趋势,前者是主体在公共健康活动中的角色责任,后者则是对整个社会和人类健康负责的普遍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公共健康,责任伦理,主体,性质,限度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ZX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