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吴月红
摘要:劳教废止后,急需新的制度资源来填补。学术观点中主张借鉴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经验,将劳教的适用对象上下靠,分别由下位的治安处罚和上位的刑事处罚来承接的意见具有可行性。因此,需要在现行《刑法》中增加重罪与轻罪分层、保安处分的制度安排;同时构建轻罪法庭并在《刑事诉讼法》中完善简易快审程序、增设保安处分裁决程序和保安处分执行程序、轻刑缓押等刑事司法机制,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并构建相配套的辅助制度,用法律真实和程序正义来确保实体处理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劳动教养,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安排
基金资助:中国法学会课题项目《 刑事被害人救助立法研究》 ( 批准号: c l s ( 2 0 1 4 ) c 3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