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柯伟明
摘要:裁撤厘金是民国时期革新税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受中央与地方关系影响,裁厘进程艰难而曲折,且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点。广东裁厘进程大致经历了1927—1931年的准备阶段和1931—1935年的实施阶段。为尽可能地减少和抵补裁厘损失,广东省政府在实施分批逐步裁厘的同时,请求中央增加补助,并开征一些新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广东地方税收体系。民国时期广东裁厘是处于“半独立状态”的地方政府在中央政令与自身财政现实之间进行政策选择的结果。
关键词:民国时期,广东,裁厘,地方财政
基金资助: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国时期广东地方税收研究(1911—1937)》(批准号:GD13YLS02);中山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培育项目《民国营业税史研究》(批准号:14wkpy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