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李昌盛
单位:男,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摘要:对证明标准的传统研究,是脱离裁判者法律适用过程的“外部视角”。从裁判者的角度而言,排除合理怀疑不仅是有关认识结果是否达标的尺度,也是指导裁判者如何形成合理的主观确信的方法,即疑点发现、排除的过程。对思维过程的法律控制通常只能诉诸事前的信息输入控制和事后的输出结果控制,无法直接作用于过程本身。能够直接影响到理性认知过程的重大力量源自于裁判者的德性,诸如同情恻隐之心、谨慎、谦卑、思维开放和勇敢等品质。从作为能动主体的裁判者的“内部视角”而言,德性既影响到对证明尺度本身的把握,也影响到思维过程疑点的发现和排除。为了保障证明标准当中的德性要求得到贯彻,有必要进一步从法官选拔和制裁机制、司法体制和程序机制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有关制度。
关键词: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内部视角,德性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错案风险分配研究》(批准号:12BFX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