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宪法依据论

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2016年第7期北京时间:

作者:张 震

单位:男,河南南阳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

摘要:以往在探讨深化司法改革时,往往会出现脱离宪法或虚化宪法的倾向。宪法不仅是治国的方略,也是法治之术,可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从概念到体制再到规范的丰富的政治与法律资源。以司法改革的场域看待依宪治国,应坚持务实主义的依宪治国观,有效扩展司法的功能,正视中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以宪法为依据,从司法权力管理体制的改革看,探索法院、检察院的跨行政区划设置是突破口;从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看,公检法关系的合理定位、行政公诉制度的建构等是重要内容。

关键词:司法体制改革, 依宪治国, 宪法依据

基金资助: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宪法路径研究》(批准号:13SFB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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