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王利明
单位:男,湖北仙桃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研究。
摘要: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指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为我国未来民事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我国民法典应当充分反映这一时代特征,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有效规范网络交易、保障个人的信息权利、丰富权利公示方法、预防网络侵权行为,以更好地发挥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引领社会生活的作用。
关键词:民法典, 互联网, 人格权, 个人信息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法学方法论与中国民商法研究》(批准号:13&ZD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