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陈建清
摘要: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符合逃税罪的犯罪构成;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具有数罪和一罪的双重特征,但数罪特征更为明显,因此实行数罪并罚更为合理。
关键词: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税后骗税,纯粹骗税,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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