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刑法如何保护隐私——兼评《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2016年第12期北京时间:

作者:李婕

摘要:我国刑法并未直接保护隐私权,而是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间接保护隐私。《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出售、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限制窃听工具流通、加大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是对个人隐私保护的一大进步。刑法应坚持谦抑性原则,秉承事先预防的宗旨,以严重冒犯性和普遍恐惧作为侵犯隐私行为的入罪标准,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贯彻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关键词:隐私保护, 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九)》, 犯罪预防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治安违法行为犯罪化问题研究》(批准号:16CFX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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