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徐国栋
单位:男,湖北南县人,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罗马法研究。
摘要:民法总则起草首先面临涵盖面大小问题,只要做到仅把具有全民法射程的制度纳入总则,总则的规模自然就小。另外面临是采自然人还是公民术语的问题,实际上,自然人不过是被法人术语产生后倒逼出来的一个术语,并无任何意识形态意义,为了尊重民法的身份性,还是采用公民术语好。最后面临“两户”的处置问题。把“两户”作为安慰剂保留已不合时宜,还是以把它交给特别法规定为好。
关键词:民法总则草案, 小规模总则, 自然人, 公民, “两户”
基金资助:感谢南昌大学法学院邀请我于2016年6月3日讲学促成本文。感谢法兰克福大学林洹民博士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葆莳博士为翻译《普鲁士普通邦法》条文提供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