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李婧
单位:女,山东梁山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摘要:侵权法应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创设一套能够为潜在侵害人和受害人提供充分激励、促使潜在侵害人和受害人采取最优注意水平和行为水平,从而避免事故发生的预防激励机制。预防性侵权责任和补偿性侵权责任作为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两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在预防损害方面有着不同的制度设计,发挥着不同的威慑效能,也存在着一定的立法不足。为了充分发挥有效预防的作用,应对预防性侵权责任的归责事由、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补偿性侵权责任的过错及比较过错情形、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进行完善。
关键词:经济学评析,预防性侵权责任,补偿性侵权责任,最优预防,有效威慑
基金资助: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