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王孟嘉
单位:男,河南温县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摘要:随着十九大胜利闭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入全面深化时期。十九大报告重申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使改革沿着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校的反腐败体制”的目标下,国家监察立法必须采用法律授权的逻辑,通过立法来准确定位监督、调查和处置权,同时还应寻求科学有效的法律方法来充分考量宪法法律的内涵,在此基础之上,通过改造人民监督制度形成对国家监察权的监督。
关键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权,监督,法治,人民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课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战略研究”(批准号:16ZZDO1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人大代表结构优化研究”(批准号:13BFX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