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周娟
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摘要:新化方言的“讲”存在多功能性,可以做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和宾语从句标记。言说动词“讲”虚化后,决定其语法性质的,主要是其宾语的语用属性。当宾语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时,“讲”一般为重申标记、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当宾语不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而是表示某人的认识或看法时,“讲”一般为宾语从句标记。至于重申标记、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上,如宾语为说话人自己说过的话,“讲”一般为重申标记;为别人说过的话,“讲”一般为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至于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在句子结构中的隐现上,原话主出现的为引语标记,消隐的为传信标记。
关键词: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宾语从句标记,虚化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汉语话语视角标记和视角范畴研究”(批准号:16BYY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