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方斯远
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摘要:针对我国初任法官选任制度存在的问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原则上提出了多元招录、法官遴选委员会、标准多元、逐级遴选、适当提高任职年龄等改革政策,并给予地方探索空间。对此,广东省在总结本省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了试点改革,在选任模式的区分以及比重,法官遴选委员会的设置模式、组成与运作程序,遴选标准和程序以及任职年龄和资格等方面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这些地方经验为后续的司法改革,乃至《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修订均提供了有益经验。
关键词:司法改革,初任法官选任,广东经验,法官遴选委员会
基金资助:广东省扶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课题“法官选任制度改革的广东探索”(批准号:GDXK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