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李飞
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司法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
摘要:比例原则有助于实施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确立的尊重人权的原则。董事作出可能卷入负面人权影响的商业决策时适用比例原则是基于比例原则作为法律原则的要求,并因此产生法律约束力。缅甸莱比塘铜矿项目生动地展示了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当如何依靠比例原则实现尊重人权的责任。比例原则的固有缺陷可以通过强化董事的证明责任及纳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等措施予以改进。
关键词:比例原则,尊重人权,商业决策,莱比塘铜矿项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基金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比例原则与注重人权的商业决策”(批准号:63182041);“司法公正回应社会公正问题研究”(批准号:6319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