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曹洪军, 李昕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创新与环境战略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李昕,青岛大学文化旅游高等研究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讲师,工学博士。
摘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责任主体,构建以上责任主体的责任体系,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不同建设阶段,三大责任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会有所不同,总体发展趋势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政府的责任会由行政强制、法制建设和严格执法,向文明倡导和监管服务转变;企业将会从被动、不情愿履行社会责任,向主动履行环境责任、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不断创建绿色品牌的阶段转变;社会组织和公众则将从不知情、不关心,向关心和积极参与转变,并不断成为三大责任主体的活跃主体。本文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以期积极促成上述的三个转变。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环境治理体系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新时代海洋强国指标体系与推进路径研究”(批准号:18VHQ003);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信息化发展专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案例研究和案例库建设”(批准号:xxhfzzx201909);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以山东枣庄、淄博为例”(批准号:16BJRJ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