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莫纪宏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大数据时代由人工智能技术所形成的“虚拟事实”与客观事实、司法审判中所确认的法律事实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传统社会形态下支撑司法公正的基于客观事实而产生的法律事实证明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危机,在数据时代,必须要认真对待数据产权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对大数据的处理能力,同时要责成数据生产者在形成数据区块链的过程中对所有的数据拥有者实行道德意义上的“赋能”,通过打造保证每一个数据拥有者数据生存权的数据生态圈,来确保在传统司法审判意义上的法律事实认定制度,特别是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标准等制度能够继续合理和有效地存在,彰显人类在解决事实与价值之间二元化冲突中的理性能力和制度价值。
关键词:大数据,虚拟事实,法律事实,法律效力,证据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