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及其行使

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2022年第8期北京时间:

作者:熊勇先

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地方性立法权,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在行使范围、立法内容等方面具有自身特点,具有推进制度集成创新、高水平开放以及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等功能。虽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行使范围限定为“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但是其属于概括性授权,可以对部分法律保留事项进行规定,具体范围的判断应围绕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为核心。为了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作用,在明确不同地方立法权行使范围和顺序的基础上,规范法规名称的表述,创新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方式,以提升自贸港法规的立法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地方立法权,海南自贸港立法权,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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