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也论土地承包权的性质

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2022年第10期北京时间:

作者:张凇纶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摘要:三权分置政策凸显了承包权性质问题的重要性。但无论是身份权说、成员权说还是剩余权说,既有理论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弱点,难以成立。土地承包权的本质是作为财产权的物权,而且是非他物权的物权:其实为农民在私有层面的所有者权益。由于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所有权本来就具有不同的制度目的,因此将承包权定位为私法上的所有权,不仅不会与传统物权法的原则相冲突,反而会在理论实现自洽,逻辑上保证顺畅,实践中留下空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土地承包权的制度目的发生了衰变,因此从发展的角度讲,承包权认定标准应当逐步放弃户籍,而以“团体协议+司法审查”作为基本操作规程。

关键词:土地承包权,成员权、身份权与剩余权,所有者权益,制度目的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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