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王迎龙
摘要:《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强化了法律援助的权利属性。伴随《法律援助法》的出台,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意识不断提高,在刑事辩护全覆盖的背景下,有必要将公民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确立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与《法律援助法》并不匹配。经过对辩护制度历史发展的考察,刑事诉讼法规重在健全与完善辩护权利的运行规范体系,“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便立基于此。虽然法律援助内容也在扩展,但范围覆盖仍然狭窄,至多是实现辩护权利的配套保障。在现有法律规范体系内,可以将“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发展为“有权获得法律帮助”原则,为法律援助与刑事辩护提供统一理论证成。与此同时,通过明确法律援助内容的类型化与法律援助质量的标准化,保障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利的有效实现。
关键词:《法律援助法》,法律帮助,有权获得辩护,值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