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和育东
单位: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要件的既有解释,要么过窄、要么过宽。运用教义学方法,从法条出发分析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可以得出,情节严重是对“侵害他人权益”“损害”“因果关系”等三个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进一步限定,其考虑因素是此三个要件的考虑因素之集合。其中,“侵害他人权益”的考虑因素仅指本案受害人私法益受侵害的因素,不包括公法益受侵害的因素。凡不属于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因素,例如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等,应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考虑因素,可以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在确定倍数时予以考虑。
关键词: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故意,倍数,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