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刑事合规出罪功能的比较考察与中国路径

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2023年第12期北京时间:

作者:陶朗逍

单位: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以合规为企业出罪事由的刑事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事前合规实体出罪和事后合规程序出罪两种。以企业犯罪暂缓起诉制度为核心的事后合规程序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均具有出罪功能,但各国对是否还应确立事前合规无罪抗辩制度存在分歧。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启事后合规程序出罪的本土化探索,在建立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时,应以企业与责任人分离追诉为基础,构筑以立法权和行政权限制检察官裁量权的制度。基于事前合规和事后合规在犯罪预防功能方面的互补性,应在“集体决策责任论”中纳入以事前合规为由判定企业无罪的法解释空间。在合规双重出罪模式的司法保障下,扩张企业犯罪圈和增设强制合规义务可以成为治理企业犯罪的有效立法手段。

关键词:刑事合规,事前合规,事后合规,合规出罪,附条件不起诉

基金资助: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出罪的路径与限度研究”(22SFB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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