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陈海嵩
单位:兰州大学外聘高级专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摘要:在新时代中国环境法治的议题中,环境治理体系的核心环节——环境行政执法是实现生态文明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传统“强制型”“威权型”的环境执法模式,已经显露出无法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局限性。基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整体要求,本文主张建立整体化执法理念,推动环境执法从“强制型”向“共治型”的演变,通过对传统环境行政执法的“纠偏”,以便更好地适应包容性强、多元共治、刚柔并济、平等协商、协同互动治理目标的综合实现。为达成这一目标,本文基于系统整体观提出环境治理体系制度层面的深度优化策略,其中包括各类沟通性、非高权性环境行政行为的扩展应用,以及环境执法资源配置的精细化调整。这些措施旨在构建更加灵活和协同的环境治理机制,以适应现代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复杂性。
关键词: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执法,系统整体观,制度转型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优化研究”(22&ZD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