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李子龙
单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
摘要:检察听证作为新时期检察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实现诉源治理的目标。检察听证不仅帮助检察官解决案件争议点确保检察决定的准确与公正,而且通过释法说理起到息诉罢访的作用,兼具内部与外部二元功能。我国实践中检察听证功能存在优化的空间,检察听证在听证案件的适用,听证人员的构成以及论证说理等程序运行方面弱化了程序功能。优化检察听证程序需以二元功能为导向,规范听证案件范围提高听证质量,借由听证组成人员的对向性结构实现“听”与“证”的有效互动,繁简有序地充实论证说理内容避免程序形式化。
关键词:检察听证,内部功能,外部功能,诉源治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司法腐败与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研究”(22STA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