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韩龙
单位:新疆政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作为人类历史上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数字化必将导致金融的数字化和数字金融的平台化,通过创新金融模式、金融服务和市场结构,带来金融生态的巨变,同时也带来许多新型金融风险。数字化带来的金融生态的风险变化,不仅颠覆了传统金融制度的预设,而且使传统金融规制目标受挫与规制措施失灵。在金融数字化、平台化勃兴的当下,其风险治理应实行确保金融规制基本目标实现、自反迭代规制、重视功能与穿透性监管等基于原则的规制思路。在方略上,应实行动态灵活规制,采取窗口指导和试点项目等做法。在措施上,应实行针对性规制,与时俱进地开发出新型规制措施,并以数字技术赋能金融规制和监管。
关键词:金融数字化,平台化,风险治理,制度挑战,制度变革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数字化背景下国际金融服务的法律治理体系研究”(22&ZD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