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童云峰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摘要:神经技术使以认知自由权、精神隐私权、精神完整性权利和心理连续性权利为内容的神经权利得以彰显,作为数字人权的神经权利包含公法权利和私法权利的双重内容。然而,传统权利均无法充分涵摄神经权利,凸显规范与新兴技术之间的代际鸿沟。对此,应穿透数字社会与物理社会、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壁垒,塑造保护神经权利的领域法。在私法层面,通过合理解释一般人格权和类推适用具体人格权来保护神经权利,未来可以将神经权利纳入民法典中的人格权体系。在公法层面,政府应充分履行保护神经权利的国家义务,督促企业履行合规义务,规范公民合理使用神经技术产品。在刑法层面,串联数据犯罪、信息犯罪和人身犯罪,塑造保护神经权利的罪名体系。
关键词:神经权利,数字人权,公法权利,私法权利,脑机接口
基金资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权益的全生命周期刑法保护研究”(2023EFX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