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黄喆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地方立法研究基地。
摘要:授权暂时调整法律适用中的试验性规范具有填补规范空缺、促成立法设想践行于现实试错检验、形成立法试验论证的实质内容对象以及为正式立法规范设定提供经验参考的基本功能。但已有试验性规范也存在制定主体结构不当、制定权限不明、程序规制缺位、内容体系化不足四个方面问题。因此,有必要优化试验性规范制定主体结构,科学配置试验性规范制定权限,建立健全试验性规范程序安排和推进试验性规范内容体系化建构,以提升授权暂时调整法律适用中试验性规范制定与运行的制度化水平。
关键词:授权改革试点,暂时调整法律适用,试验性规范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调暂停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2YJC82001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