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丁建安
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提升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仅靠工资集体协商是不够的,但要推行工资集体谈判,就必须解决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即“谈不拢怎么办”。对此学界的主流观点是赋予劳动者集体行动权,通过博弈的方式迫使用人单位妥协,但这显然不太现实,而且祸福难料,这种观点完全是“劳动三权”逻辑下的思维定式所致。域外很多国家为解决公共部门员工要涨薪但不能采取集体行动的困局创设了利益争议强制仲裁制度,尤其是美国职业棒球联盟为解决薪资争议创设了最终报价仲裁制度,该制度既能解决“谈不拢怎么办”的问题,又可避免集体行动的危害,还比较容易操作,非常值得借鉴。
关键词:收入分配,工资集体谈判,利益争议,最终报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