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通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何涓
摘要:1932年教育部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为中文化学名词确立了统一的标准,其制定的许多名词一直沿用至今。《原则》对于“元素及化合物定名取字”提出“取字应以谐声为主,会意次之,不重象形”的定名总则,并据此拟定了大量全新的音译名称,如苯、萘、蒽、菲等。它所确立的三个名词烷、烯、炔却是旧有意译名,看似与其音译为主的命名原则相悖。本文讨论了烷、烯、炔的各种历史译名,对三者为何被《原则》采纳作出了合理的解释。
关键词:烷,烯 炔,化学命名 名词,
基金资助: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史青年人才研教特别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