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王龙,阚凯,石悦,史蕾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摘要:我国护士处方权应定义为“经执业注册的护士所享有的在执业地点为患者开具法定范围内作为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的权利”。通过研究护士处方在美国、英国的立法进程及我国安徽省的试点工作可知,我国护士处方权的发展受到现行的各部门法的诸多制约。我国护士处方权的确立与建设进程应包括:广泛开展试点调研工作,科学确定护士处方权准入门槛;强化家庭医生和护士的监督职责,形成医护间的监督机制;确立主诊医师负责制,健全责任确认机制以及制定部门规章,给予护士处方权法律保障。
关键词:护士;处方权;补充处方;处方管理
基金资助: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L15CFX001);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重点课题(YF18-Z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