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职业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丁婷婷, 安玉琴, 刘毅刚, 袁树华, 王苏玮,
摘要:背景河北省坐落于华北平原,鉴于地质背景的影响及饮用水毒理学指标超标对人体的急慢性危害,加之城区供水覆盖规模较大,并且自建设施供水仍然存在,掌握城市地区的饮用水卫生状况并进行健康风险评价很有必要。目的探讨影响河北省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的主要指标,并评估11种化学物指标的慢性非致癌风险。方法按照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对2017—2021年河北省城区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采集、保存和检测,共收集14299份饮用水样本。根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11种化学物达标情况进行评价。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四步法”健康风险评估模型和WS/T 777—2021《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对饮用水中11种化学物经口途径暴露导致的慢性非致癌风险进行评估。结果2017—2021年河北省城区饮用水中砷、镉、六价铬、铅、汞、硒、氰化物、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指标达标率均为100.00%,氟化物和硝酸盐(以N计)为影响水质达标的主要指标,达标率分别为97.68%和99.53%。氟化物指标达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χ2=178.06,P<0.05),浓度呈下降趋势(χ2=563.49,P<0.05);丰水期水样氟化物达标率高于枯水期(χ2=5.06,P<0.05)。2017—2021年河北省城区饮用水中5年氟化物和硝酸盐浓度的中位数为0.36和3.32 mg·L−1,风险值分别为0.15和0.05,均小于1,认为不会对健康造成慢性非致癌损害,男女性别差异不明显。氟化物浓度最大值的风险值为1.65,大于1,可能会对健康造成慢性非致癌损害。其余10项化学指标的浓度最大值的慢性非致癌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结论2017—2021年河北省城区饮用水中除氟化物和硝酸盐之外的9项化学指标未见超标。氟化物和硝酸盐为影响水质总体达标率的主要毒理学指标,硝酸盐最大暴露浓度和氟化物95%暴露浓度的慢性非致癌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关键词:生活饮用水,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硝酸盐, 慢性非致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