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职业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曲玥, 曾芳婷, 陈凤格, 关茗洋,
摘要:背景空气污染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环境和公共卫生问题。雾霾天气不仅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我国陆续颁布“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旨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通过2017年环境监测数据可知,京津冀地区完成既定目标,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目的为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以石家庄市为例,评估石家庄市2014—2021年间空气质量改善前后细颗粒物(PM2.5)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情况,包括归因于PM2.5污染导致的死亡人数和健康经济损失评估。方法收集2014—2021年石家庄市死因数据、市区PM2.5浓度资料、市区年末常住人口数、市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基于全球暴露死亡模型(GEMM)评估归因于PM2.5污染导致的总死亡、非意外死亡、循环系统疾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的死亡人数,采用统计生命价值法(VOSL)评估其造成的不同类型疾病的健康经济损失。结果研究期间,石家庄市PM2.5年均浓度在2014年时最高,于2017年开始呈逐年下降趋势,空气质量开始有所改善,但均超过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35 μg·m−3)。2014—2021年,归因于PM2.5污染导致的总死亡、非意外死亡、循环系统疾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人数分别共计41326、40246、21792、5022人;PM2.5污染导致的总死亡、非意外死亡、循环系统疾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相应的健康经济损失分别共计373.62、363.69、196.95、45.35亿元;从空气质量改善的角度来看,归因死亡人数与健康经济损失均自2017年开始呈波动式降低,2019年有明显降低。若PM2.5年均浓度达到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35 μg·m−3),PM2.5污染导致的总死亡、非意外死亡、循环系统疾病死亡以及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人数相较未达标时分别减少约1.7、1.6、0.9、0.2万人,相应的健康经济损失将分别减少152.01、147.61、79.59、18.59亿元;若PM2.5年均浓度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提出的PM2.5空气质量指导值(5 μg·m−3),PM2.5污染导致的总死亡、非意外死亡、循环系统疾病死亡以及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人数相较未达标时分别减少约3.6、3.5、1.9、0.4万人,相应的健康经济损失将分别减少326.73、317.96、172.11、39.69亿元。结论PM2.5污染可导致严重的死亡负担和经济损失,在国务院“大气十条”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下,石家庄市PM2.5浓度显著降低,相应减少了健康损失和经济损失,且进一步控制PM2.5污染能取得更大的健康效益和经济收益,肯定了地方开展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成效。
关键词:石家庄市, 市区, 空气质量, 改善, 细颗粒物, 超额死亡, 健康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