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职业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孙宇立, 董铖, 洪新宇, 帅怡, 肖萍,
摘要:目的 通过比较4种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操作性和结果一致性,分析其在化学品急性毒性评价中的应用价值及其意义。 方法 对3种已知化学物(对苯二胺、对苯二酚、硼酸)分别使用固定剂量法(FDP)、上下增减剂量法(UDP)、急性毒性分类法(ATC)3种替代方法与传统霍恩氏(Horn's)法进行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比较各方法判断化学物毒性分类的一致性;并对动物使用、剂量选择、观察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结果 3种化学物分别用4种方法测定得到的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系统(GHS)分类结果一致。3种替代方法均采用序贯原则,使用实验动物数量较少,但实验周期更长。FDP法和ATC法不以获得精确半数致死量(LD50)为研究目标,即不以动物死亡作为最终结果判定标准,降低了实验动物的死亡率,提高了动物福利。UDP法与Horn's法很相似,系列剂量都有相对固定的剂量级数因子,都以动物死亡为重要的结果判断指标,都能获得确切的LD50值及其95%CI;但UDP更适合染毒后短期(48 h内)死亡的急性毒性评价。 结论 可根据受试物的性质和已知资料,选择合适的急性经口毒性替代方法代替传统Horn's法。
关键词:急性经口毒性, 固定剂量法, 急性毒性分类法, 上下增减剂量法, GHS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