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兰亚琼,刘锐,马正杰,陈吕军
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 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嘉兴 314006,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 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嘉兴 314006,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 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嘉兴 314006,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杭州 310014,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 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嘉兴 314006,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084
摘要:以长三角地区J市典型有机微污染水源P水厂为研究对象,考察了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对微污染水源水中有机物的去除效果.结果表明,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使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TOC)和UV254的平均去除率分别提升19.2%、10.4%和23.0%.水厂原水中检出8种多环芳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PAHs)、16种有机氯农药(organochlorine pesticides,OCPs)、5种卤乙酸(haloacetic acids,HAAs),其总浓度分别为53.9~100.0、6.5~41.8、2.5×103~1.1×104 ng·L-1,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对多环芳烃和有机氯农药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32.5%和25.9%,比常规处理工艺出水的水质有显著提升.卤乙酸的去除率为33.8%~87.0%,主要通过常规处理工艺去除;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对氯代乙酸略有去除,溴代乙酸有少量生成.
关键词:臭氧-生物活性炭(O3-BAC),多环芳烃(PAHs),有机氯农药(OCPs),卤乙酸(HAAs),长三角地区,持久性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