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国内外储油库VOCs排放现状与标准分析

来源:环境科学杂志2020年第1期北京时间:

作者:胡玮,任碧琪,黄玉虎,秦建平,卞吉玮,吴清柱

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37,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37,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37,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天津 300072,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37,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 200030,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州 510030

摘要: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规定了储油库在储存和收发汽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不适用于原油、航空煤油和石脑油等油品.对美国和欧洲储油库油气排放标准或指令进行梳理,结合我国3个典型城市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油气排放现状分析,提出GB 20950-2007的修订建议.结果表明:①美国和欧洲储油库标准控制范围不仅包含汽油,还包含原油和其他有机液体;②GB 20950-2007的油气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浓度限值分别是美国联邦标准Subpart XX、Subpart R和Subpart Y的0.5、1.8和8.9倍,是美国南加州Rule 462和Rule 1142的1.8和3.1倍,是欧盟和德国指令的0.7和500倍;我国一般地区油气泄漏限值是Subpart XX的0.5倍,重点地区油气泄漏限值是Rule 462和Rule 1142的0.7和2.0倍.③我国3个典型城市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进口和出口NMHC排放浓度P5th~P95th数值范围分别为115~811 g·m-3和0.1~20.0 g·m-3,85%以上的处理装置出口NMHC排放浓度≤ 10 g·m-3.建议将GB 20950-2007的适用范围扩大为原油、汽油(含乙醇汽油)、航空煤油和石脑油,油气处理装置NMHC排放浓度限值从25 g·m-3加严为20 g·m-3,增加特别排放限值10 g·m-3.

关键词:储油库,油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NM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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