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京津冀移动源VOCs排放特征及臭氧生成潜势

来源:环境科学杂志2025年第1期北京时间:

作者:武彤冉,孙雪松,张蕊,闫静

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 100037,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 100037,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 100037,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 100037

摘要:移动源是京津冀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重要贡献源,建立详细的移动源VOCs排放清单,明确臭氧生成潜势(OFP)及其活性物种,有利于精准和科学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 基于京津冀区域移动源活动水平数据,结合排放因子法和源成分谱相关研究成果,建立了京津冀2021年移动源分排放源、分组分的VOCs排放清单,识别重点源和组分的排放贡献,并使用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估算移动源VOCs的臭氧生成潜势. 结果表明,2021年京津冀移动源VOCs排放量为21.46万t,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分别为2.85、2.81和15.80万t. 京津冀移动源VOCs排放以道路移动源为主,占比为93.15%,其中汽油机动车贡献了72.70%的排放量,是最主要的排放源. 非道路移动源中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的VOCs年排放量较为突出,占比分别为2.01%和1.99%. 芳香烃、烷烃和烯烃是京津冀移动源VOCs排放较高的组分,而烯烃、芳香烃和OVOCs对OFP贡献较高,贡献率达到91.96%. 乙烯、丙烯、甲苯、甲醛、1,2,3-三甲基苯、1-丁烯、乙醛、1,3-丁二烯、异戊烷和丙醛是京津冀OFP主要的活性物种,对总OFP的贡献为69.49%. 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VOCs排放和OFP的首要贡献源均为汽油机动车,此外北京市的摩托车、柴油机动车和民航飞机、天津市的工程机械和船舶、以及河北省的柴油机动车和农业机械对当地的VOCs排放和OFP贡献也相对较高.

关键词:京津冀,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源,排放清单,臭氧生成潜势(O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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