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吴晓蔚;
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摘要:新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现役机组排放限值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执行,与旧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相比排放限值大幅趋严,且增加了燃煤电厂汞排放限值。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电厂锅炉进行手工和在线监测,结果表明,燃煤机组需有高效除尘器和脱硝设施才可稳定达标; 燃油机组无法达到标准限值要求,未来应逐步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 天然气机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以达到该标准要求。建议对燃煤电厂锅炉低负荷下脱硝设施的运行、低浓度下烟尘测定的准确性以及汞排放监测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电厂,
基金资助:“上海市锅炉大气排放标准后评估研究”课题基金资助项目(沪环科201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