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李永乐, 代安源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南京, 210023
摘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空间转移和生活融入两个阶段,安居(有房住)和乐业(有工作)是人的城镇化的核心内涵,由此将涉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三类不同支付主体对相关成本的分担。以南京市为例的分析表明,2005—201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成本持续走高;在各主体分担的成本中,私人成本要高于公共成本和企业成本;私人成本与居住成本的变化趋势相近,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支付的公共成本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相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较小。有鉴于此,政府应当发挥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的主导作用,承担更多的支付责任,尤其是地方政府应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缓解农业转移人口面临的住房压力。同时,应建立良好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以合理匹配乃至提升各主体的分担能力。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核算,成本分担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房价变动的人口城镇化效应:基于主体行为选择的视角"(项目号:7150311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基于社会效率视角的征地补偿政策优化研究——以南京市为例"(项目号:14YJC84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