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唐玄宗开元官寺敕令的执行及其意义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2019年第1期北京时间:

作者:聂顺新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西安, 710119

摘要:《唐会要》保留了传世文献中唐玄宗设立开元官寺的两种不同记载,时间均系于开元二十六年(738)六月一日。《唐会要》卷48所云两京及天下诸州大云寺"至开元二十六年六月一日,并改为开元寺"之说并非史实,亦非玄宗诏敕原文。唐代地方诸州的开元官寺基本均符合"郭下"和"形胜"两个条件,可知《唐会要》卷50所载唐玄宗"敕每州各以郭下定形胜观寺,改以开元为额"的敕令在地方诸州得到了有效执行。唐玄宗设立开元官寺(官观)的敕令,实际上是为了接续唐代前期官寺设立过程中观寺并置的传统,维护道教在唐代的国教地位。

关键词:唐玄宗,开元官寺,敕令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6FZS011);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特别支持项目"国忌行香制度与隋唐时代的儒释道三教"(项目编号:17SZTZ02);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青年学术帮扶基金项目"隋唐长安城宗教空间的形成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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