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业科学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农产品电商直播的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湖北农业科学杂志2020年第21期北京时间:

作者:朱璇1, 严小莉2

单位:1.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 211100;2.江苏钟山明镜(泰州)律师事务所,江苏 泰州 225300

摘要:农产品电商直播作为新时代互联网发展的产物,极大地拓宽了农产品的销路,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然而,在不同情形下带货主播和电商直播平台主体身份具有复合性、复杂性,只有在对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加以明确的前提下,才能对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农产品直播带货分类研究,具体分析了主播和电商平台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并对完善电商直播监管提出建议,以期能促进农产品电商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电商直播,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监管机制

填文献完整题目 获取完整文献

填写需求
联系方式
注:学术顾问会在1小时内联系您,请留意!